作者:小编 日期:2025-04-26 01:22:26 点击数: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民生十大工程”行动计划。
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育儿、交通、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安等“民生十大工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站稳人民立场,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增加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增强发展均衡性、可及性、包容性。
——坚持问题导向。衔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部署,找准十大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短板弱项,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破解民生难题,牵引带动民生事业发展五年实现大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个性化、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为民办事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将目标清单化、清单行动化、行动项目化、统筹需求与可能,一件事一件事办好、办出实效。构建多元化的民生工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鼓励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到2027年,十大民生领域落地实施一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补齐一批民生短板弱项,破解一批民生难题,民生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民生服务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运作更加顺畅,带动全市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就业领域民生工程。稳步扩大就业容量,保障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越,劳动者技能素质显著提升,让每个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实施就业规模扩容提质行动。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按照国家、省部署,持续优化稳岗扩就业政策体系。推深做实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充分挖掘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就业岗位,稳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岗位供给。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一批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需求的就业见习岗位,提高青年就业能力。强化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帮扶,实施“万千农民素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持续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提供社会救助,加强兜底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使用。促进创业和灵活就业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建立一批“一站式”创业服务载体,扩大双创示范效应。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专项行动,统筹实施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推广“妈妈岗”灵活就业新模式,推行“零工市场+微工厂”方式,鼓励和帮助育儿妇女通过“妈妈岗”实现就业。
2.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构建“1+2+7+N”零工市场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各级零工市场信息数据互通共享,运用“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形成全市统一零工市场服务网络。实施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建设行动,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打造一批特色就业驿站,推动求职招聘、职业指导、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家政服务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全面应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办理就业服务,实现就业失业登记、重点群体认定、岗位推荐匹配、政策申领享受等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一网通办”。指导各县(市、区)积极争创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就业服务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升级。
3.实施技能人才产业支撑行动。实施“侨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大力推进“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推进开展学生学徒制和技培生学徒制培养。推动市技师学院申报“产教评”示范性技工院校。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大战略,以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作为导向,深入推进“农村电商”“乡村工匠”工程,积极实施非遗和技艺传承培训项目,培育新业态产业发展所需青年技能人才。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大力开展“粤菜师傅”培训。推进江门市技师学院、台山市技工学校全力创建高水平技师学院和示范性技工学校。深化技工院校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技工院校专业与现代产业相匹配。根据省的部署,建设省级重点专业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以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大项目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信用、标准、产业、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完善南粤家政(江门)产业园、“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培训基地、基层服务示范站等载体。到2027年,高技能人才占比稳步提升,与产业结构更加匹配。
(二)教育领域民生工程。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基础教育发展差距,不断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实施城乡教育布局优化行动。优化城乡学校学位布局,精准预测学位需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完善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科学布局中小学幼儿园;探索建立与常住人口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调整、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以乡镇为中心适度集中办学,严格按程序撤并或恢复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适时调整优化现有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层次和结构,着力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初中(下称“三所学校”)。加强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以加快推进人口集中流入区域的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建设为重点,根据入学需求,新改扩建一批优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发挥市教育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统筹和协调作用,解决教育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落实“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推动基础教育挖潜扩容,对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优、群众认可度高的学校,“一校一案”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基础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促进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推进集团内学校率先实现优质均衡。
5.实施“三所学校”质量提升行动。改善“三所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三所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推动“三所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全面改善短板弱项。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探索推进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大学区化、城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县(市、区)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规划及试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三所学校”上联城区学校、下带农村学校的“支点”作用,加强统筹融合,推进共同体内部管理、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一体化,带动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
6.实施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校(园)长和教师队伍,改善和优化校长队伍素质结构,加强后备校(园)长培养力度,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园)长到乡村担任校(园)长。加强乡村学校校(园)长任职培训,实施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为“三所学校”提供多元特色帮扶。推动县域高中达标建设,推动未达到国家和省建设标准的县中按“一校一案”实施达标建设,加大经费资源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创设良好学习环境。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加快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推进县域高中在职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行动,鼓励县域高中年轻教师修读教育类研究生,指导各县(市、区)重点招募研究生学历教师;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逐年优化县域高中的教师结构。实施普通高中分类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学校以课程建设为核心,深入推进全市7所新课程新教材示范校和鹤山市示范区建设,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7.建设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恩平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开展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中期检查,根据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指导恩平市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加快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推动示范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双创”建设,坚持以创建促提升,组织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对标“双创”标准,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的目标,制定实施规划,明确各县(市、区)推动“双创”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探索在市域内更大范围推进“双创”创建实现路径,有效缩小市域内基础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启动工作早、创建基础好的县(市、区)先行创建,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三)医疗领域民生工程。加快全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进一步完善具有江门特色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8.实施基层公共卫生体系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优活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设置、住院床位、装备配备,完善功能布局,深入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档升级。促进村卫生站固本提升项目,加快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运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建立以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为骨干,发热门诊、发热诊室为哨点的市、县两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改善服务供给,落实“一院一案”,推动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专科特岗建设,支持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市开展专科特岗建设,加强公立医院薄弱科室人才力量,提升县域救治能力。
9.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实施“万名医生下乡”工程,实行三甲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县级公立医院项目,“十四五”时期,每年由省、市8家三甲公立医院选派约50名中级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蓬江、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等10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首席卫生专家计划,在台山市汶村镇中心卫生院、恩平市大槐镇中心卫生院、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家中心卫生院各招聘2名副高职称以上退休医师担任首席卫生专家,2023年7月起,全职工作3年。实施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工程,每年安排不少于100名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一年以上。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培养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和骨干人才,开展基层医疗、预防保障、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到2027年,各县级基地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及培训共150人次。开展全科医生培训。落实各县(市、区)全科医生培训工作职责,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学员招收力度,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和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县域医共体内分片区组团式帮扶行动。县域医共体总院将医疗、护理等专科骨干下沉基层分院开展临床诊疗、质量管理等工作,提升基层分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同质化。
(四)住房领域民生工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满足城镇新市民、青年人多层次住房需求。聚焦房屋建筑安全和功能,持续改善城乡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聚焦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制定和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用好土地、财税、金融等各类优惠政策,进一步挖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资源潜力,推进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闲置住房、自有物业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持续做好公租房保障,优化公租房保障方式,推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对其他保障对象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规范租赁补贴发放,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2023-2027年,全市新增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9705套(间、户),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8000套(间)、公租房500套,实施发放租赁补贴1205户。
(五)养老领域民生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基本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1.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乡镇(街道)范围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聚焦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到2027年,全市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不低于74%。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重点保障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高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培育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让广大老年人家庭根据自身需求购买适老化改造服务。到2027年,全市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6800户。
12.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长期照护能力建设,加大服务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有条件的增设失能老年人护理专区,全面提升康复护理服务水平。深化区域性养老服务发展,增强护理型床位配置供给,重点支持以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引导民办养老机构结合市场需求和机构定位,增强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能力。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和服务优势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到2027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9%以上。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合理配置和升级设施设备,落实养老机构无障碍设计和适老化改造要求,完善餐厅、文化活动等公共设施。做好人性化关怀服务,加强老年人膳食营养搭配和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组织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消防食品、运营秩序、资金使用和从业人员监管,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现场检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星级建设,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实施养老机构星级创建和评定,持续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高星级养老机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到2027年,评定为二星级至三星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一星级至二星级服务等级的乡镇(街道)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维持在80%以上。
(六)育儿领域民生工程。优化生育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保障,从生育、养育一体推进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3.实施生育服务体系优化行动。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到2027年,各县(市、区)均设置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的标准。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体系,依托“云上妇幼”平台提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落实贫困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助制度,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
14.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争取在到2027年,市县两级整合现有资源分别建立或优化1个市级规范化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1家规范化托育服务机构。多种途径增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需求。一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到2025年托幼一体园在公办幼儿园总量中不低于50%。二是鼓励社会力量、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积极落实托育服务政策及配套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15.实施儿童健康服务促进行动。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做好儿童健康管理,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等服务,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等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儿童就医环境,尊重儿童、满足需求、保障权利,到2027年,建设一间示范性儿童友好医院。
(七)交通领域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推进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绿色、自然”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建设方案,控制投资。充分利用旧路红线控制区用地,尽量避免征地拆迁,节约集约土地资源,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参照“美丽农村路”要求,实施路面改造,完善错车道、排水设施、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等沿线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提高通行能力。前期研究、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按规定纳入项目建设成本。持续提升建设管理效能,优化项目管理,县级公路机构或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机构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行业管理责任,指导乡镇级管理人员做好乡村道建设管理,编制县级农村公路项目包工程建设计划,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基建程序管理。推行农村公路“设计+施工”建设项目包模式,规范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和竣(交)工验收管理,深化数字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和卫星遥感技术应用,推行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全链条数字化在线管理。
17.提速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提升。加快推动新建配套服务区与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开通营运,切实保障高速公路服务区规模总量稳步增长,服务保障能力到位。2024年已完成黄茅海服务区(双侧)建设,2025年重点加快崖门服务区、共和服务区、址山服务区(南侧)等3对5个服务区建设。精心打造一批融合地方特色、具有示范效应的特色服务区,重点推进助农兴业特色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切实助力地方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2024年已完成址山(单侧)、司前(双侧)、上川(双侧)、雅瑶(双侧)服务区增加地方特色元素进行微改造升级提升共4对7个;2026年完成龙口(双侧)服务区进行微改造升级提升共1对2个。
18.加快推进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及改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将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基础服务设施,同步开展建设;已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利用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加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及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应将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基础服务设施,同步开展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现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及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探索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提升充电效率。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
(八)食品安全领域民生工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9.实施食品安全放心重点行动。开展农产品源头安全治理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稳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快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持续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健全完善市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强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推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持续督促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并实施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师生共同用餐,家长参与监督;加强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校外托管机构等监督检查及监测评估,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等餐饮业态食品安全监管;推进社会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持续开展“一监到底”查餐厅活动,深入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开展花生油、“湿粉统一查”、蔬菜制品、酱腌菜等专项行动,严防风险隐患。开展食品生产提质行动,帮助企业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品小作坊质量提升;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到2027年,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经营单位实现信息化动态风险分级管理100%,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含“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覆盖率达95%以上,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100%,食品小作坊电子登记证率、监督检查与抽检覆盖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
20.实施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提升保障行动。深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加强包保督导和日常监管衔接,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监管部门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贯通协同、责任Kaiyun开云一体落实。持续提升食品抽检效能,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开展食品抽检工作,深化“检管结合”“以检促管”,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实现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探索构建风险协同共治机制。按省级部署推进“双安双创”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健全食品安全共治体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持续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到2027年,千人食品抽检量不少于6.7批次/千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生工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居民愿意消费,促进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到2027年,全市12345平台消费维权投诉按时办结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消费者维权处理效能。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接收和处理消费者的维权诉求。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经营者积极加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等便捷服务机制,提供消费者投诉维权入口,便捷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居民愿意消费,促进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到2027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消费维权投诉按时办结率保持在98%以上。
22.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创新完善司法诉讼解决机制,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等重点消费领域的侵权处理,积极参与省消委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消费领域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实现投诉案件的快速处理。对“小额多数”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情形,积极采用支持消费者诉讼机制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等快速处理机制,发挥好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共同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鼓励具备条件的大型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推行先行赔付,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由大型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经营者先行对消费者进行理赔,再对具体店主进行追偿。
23.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发动行业企业主动作出“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发挥大型企业、品牌专卖店(连锁店)等的带动作用,引导一批街区(商圈)、农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其他单位经营者主动参与承诺。到2027年,全市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数量达到6000家以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数量达到900家以上。
(十)平安领域民生工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隐患治理,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4.提升社会治安治理水平。以构建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牵引,持续深化“六大体系”建设,提升公安机关防范打击工作水平。到2027年,社会治理能效得到新提升,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群众安全感、公安工作满意度”保持高位。推进社会治安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建设应用,将警格预警作为“图网融合”服务实战的重要支撑,推动电子围栏、粤居码、“五大要素”摸排等数据资源全量汇聚,与各类风险人员、重点人员建模比对,实现重点人员异动“一张图”扁平预警、快速处置。加强全市无线通信指挥体系建设,基本实现警用数字集群(PDT)系统在辖区高速公路及重点区域全覆盖。推动党政机关、中大型企业、热门景区公园、繁华街区、人流密集场所全覆盖建立最小应急单元,加强规范管理、专业培训和拉动测试,实现巡防力量互补和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到2027年,全市各县(市、区)“四个一”体系“全覆盖”建设,实现“快速警务、主动警务、合成警务、精准警务、高效警务”目标。提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打击效能,常态化开展对境外窝点研判打击、大案攻坚打击、涉诈黑灰产链条打击工作,加强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与涉诈两卡治理工作,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效能进一步提升,江门不出现全国性的涉诈重点地区或行业负面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警务服务中心的平台与机制,加强社区民警、网格员、“江门义警”三支队伍的统筹管理和作用发挥,确保派出所“主防”落到实处。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不断革新派出所警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优化警务模式、提升业务实效,着力打造规范化、智慧型、高效能公安派出所。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婚恋纠纷、家庭矛盾、邻里冲突、劳资债务等排查化解力度,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事件,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稳控措施和多元化解机制,形成问题联治、风险Kaiyun开云联控、平安联创的格局。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双反”工作,建立走私风险点“三色”预警机制,压实综合治理责任,力争上岸预警率、发案数持续下降。加强重点涉走私上岸点地理信息采集工作,提升沿海沿江一线技防设施覆盖率,建设打私云平台,逐步实现“涉私隐患区域监控到位、涉私案件规律摸排到位、走私犯罪团伙打击到位”工作目标。加大水警船艇、执法执勤基地(码头)、水上公安检查站等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水域治安警务指挥、巡逻防控、打击犯罪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公安业务网上“应办尽办”。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推动业务电子证件(证明)一次性读取、纸质证件(证明)免提交。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在引才引智、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研究推出更多惠民利企措施,努力让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更高、获得感更强。扩大车驾管“全市通办”服务范围,升级“流动车管所”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就近办”。推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覆盖。持续深入实施“平安湾区”“便利湾区”“共享湾区”建设,研究推出更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惠民利企改革举措。
25.提升公共安全重点领域治理能效。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压实“三口一段”等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推进实施机非分隔、汽摩分离、大货车右转安全警示、电子雷达等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警医消”联动处理交通事故应急机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健全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突出违法行为常态化查处整治机制,完善交通事故调查机制,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强化“大吨小标”货车、非法改造车辆、超标电动车、长期在我市营运的外省市货车源头治理和综合执法,开展国省道隐患清单化治理,推进交通安全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巩固我市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成果。扎实开展“安全带、安全头盔守护生命”三年宣教整治行动,通过全媒体平台的宣传教育和持之以恒的路面整治,力争涉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违法数量明显下降。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3-2025年),加强枪支危爆等重点物品以及特种行业安全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协同共治监管体系,推进涉枪爆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统筹推进防范化解危爆物品治安事故风险体系和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涉枪爆犯罪持续下降,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存量持续下降;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枪爆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恐分子和个人极端人员获取、利用枪爆物品实施犯罪活动,坚决防止重大活动及敏感期“打响”“炸响”。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力量建设,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把“民生十大工程”作为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主抓手,加强组织协调,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并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做好衔接。各领域牵头业务部门要会同市财政部门建立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落实,定期向分管市领导同志报告重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推动重点民生项目落地见效。各部门要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参照上级部门的做法,细化责任分工,抓好本领域民生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健全推进落实机制。本行动计划印发一个月内,由10个领域牵头业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台账。强化与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统筹衔接,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主要从五年行动计划中遴选确定,以小切口推动“民生十大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激发各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突出示范引领和竞标争先,组织开展“民生十大工程”优秀案例评选,推广典型做法和创新实践,打造一批民生工程样板。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在年度预算编制中结合项目等情况予以重点保障。聚焦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引入集体、社会资本和公益力量,撬动更多力量投入到民生事业上来。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强化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
(四)强化督查考核评估。各领域牵头业务部门要对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定期将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财政局以及各领域牵头业务部门,建立健全专项督查工作机制, 加强对“民生十大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视情适时采取定期通报、暗访督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局牵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开展“民生十大工程”中期评估,结合新任务新要求,视推进实施情况动态调整民生项目和行动目标。
2025-03-12
2025-02-24
2025-01-20
2025-01-29
移动商城
抖音店铺二维码
快手店铺二维码